今天其实没什么想写的,可是还是写了。
今天的bio presentation不合格,又要重做了,一开始就预了的XD
闷闷....
爽下爽下就找出那个盒子来看看,我很喜欢那个盒子。
那条项链,我没有带过。
不知为什么,总觉得不适合我。
那份礼物是我们第一次约会,你送我的。
想着想着,原来我们认识了很久了...无可否认,我们之间有情侣不必要的矜持与礼貌。
之所以才会羡慕那些面对着自己的另一半毫不收敛的情侣吧。
也或许是自己的想法有点问题,我知道男生难免会在意自己女友的身材。
我不太喜欢跟家家有过分一点的亲密,我知道当他厌倦了,就会嫌弃。
我不太了解男生,不喜欢与他们亲近,你告诉我,你跟其他的男生不一样,会很疼我。
其实呢,
我只要有人疼就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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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跟朋友聊到了彼此跟男友相处的方式,原来我所诉说的,就是所谓的不甜蜜。
我们的幸福很淡,可是我却很喜欢淡淡的感觉,彼此相爱,不需要过于的技巧或者讨好。
清楚自己眼前就是自己爱的人,简单的牵着手就会觉得和踏实。
你说过,牵我的手,原来这就是拍拖的感觉。
我们都可以算是初恋。
之前我有谈过所谓不真实的恋爱。
我对恋爱,没什么经验可言。
那时朋友问了好多我跟他的事情,问我会不会嗲他。
我是不会的,总羡慕那些嗲嗲的女生,惹人怜爱,然而,我并不属于那种调调。
但是,我会有意无意的拉近我们的距离,定定的坐在他隔壁,心总会期望些什么。
但是每次,我好像潜意识的弹开暧昧动作。
记得,矮仔插了一句来:你很不正常呀。
他的一句话,让我出奇的惊讶,我不正常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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哎。
身为男生的你,理应会不喜欢。
我很会乱想,每次我们坐在一起沉默的时候,我会死死盯着前方的东西看。
当然,
焦点是朦的,眼神是飘的。
你问我在看什么,我答:很闷。
不是你闷着我了,是某种气氛,我就会这样。
我们的话不多,可以坐在一起呆够十分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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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直说我不会那么相信人,但是每次李彩基瞎扯的东西,我就会相信。
然后就被他说blur queen。
其实我不会抗拒这个称号,因为至少我在班还有着一份存在感。
证明:我还是很容易被骗。
想到这,我就会猛想,为什么可以笨成这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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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你说了很过分的话,但之后解释是逗我玩的。
我知道你不是这样想的,但是我是女生,有些事我还是会在意的。
那天,我哭惨了。
【因为你没有看过我哭,所以不懂我是多么在乎你。】
我们散过几次的,不对,是很多次...
我们之间,分手两个字,已经没有感觉了。
对于分手麻木的我们,要散也很难。
【我们曾经绕了一大圈,发现原来彼此还是那么的相爱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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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经习惯有你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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佩怡今天看了本小说,放学前,她说了小说里头的一个传说。
【如果在临死前念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字三次,再想着他的脸,就可以相爱三世】
那么,
****我会说够十次,十世你都是我的。****
2010年9月3日 星期五
張貼者: 希。尛纪 於 凌晨12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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